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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7(1/2)

手快一把抓住这逼崽子,拧着傻七耳朵扭送回去。

然后傻七继续挨打,那鞭子有力地甩在他屁股上,晚上再被一层膏药敷着。

老母说,听话没有,你还摸人家瓜没有!

傻七说,不摸不摸,不吃不吃。

老母又说,上学没有,还敢再和老师闹着玩没有!

傻七说,上学上学,不玩不玩。

老母把膏药狠狠拍一旁,再打了一把傻七的大腿,说自己去舀汤了,打你打得我腰痛,喝了汤过来帮我踩踩背。

但大概是打得还不够狠,所以傻七只念完小学就磨厚了皮。

当然这也不能全怪他,左邻右里的几个娃娃小学都没念完就出去捞钱了,傻七块头长得大,早该有能力补贴家用。

老母骂了一通,骂完给他个布兜,说你明儿跟二婶的崽子去吧,工地缺人,你去了,不偷懒。

那一天老母没打他,因为她把布兜递过去,刚想站起来,又捂着腰坐下了。然后一坐,就没再好好站起来过。

那竹鞭后来也成了晾衣杆,偶尔还掸掸被子,掸出一圈一圈的霉味。

再过久一点,老母也不骂他了,说话一大声就抽抽,气上不去,骂不出来。于是那砂锅就从老母的手里变到傻七的手里。

傻七从工地离开,又到了朋友的赌场,再后来跟着一起摸着刀枪棍棒算着数字,最终某个晚上围成一团,再被呼啸而来的警车拦下,戴上手铐,押上警车。

傻七讨厌想起这些,每次想起耳朵就会耳鸣。

一个人的夜晚太鸡`巴安静了,静得他睡不着觉,梦里全是老母吵吵嚷嚷,晃着满头的白发,却再也捡不起地上的竹鞭。

但天光了就不一样了,天光了街道就热闹了,那人就好睡觉了,何况今晚还有这么个事能回味,大概睡到傍晚也能笑着醒。

(11)

从小酒馆走回租住的片区大概三十分钟,还和收数回来的赖叔打了个照面。

赖叔和屁叔认识,手臂上都扒拉着一大怪物纹身。

他扬扬下巴,说,屁叔没死吧?

傻七说可惜了,还活着,回去你得把账清了,这一会不知他又喝了多少。

赖叔盯着傻七的脸,琢磨半晌,说我看你面露桃花,眼有金光,你莫不是——

傻七嘿嘿笑,赖叔说行,那你回去睡个好觉,今晚我也在,要来了,我请你。

傻七忙说好。

傻七喜欢赖叔,比屁叔更甚。赖叔这人实在,说话不像屁叔那么扯蛋,屁叔成天要傻七请酒钱,赖叔就跟着后面填。

赖叔名叫赖查,早年是个传奇人物。从赤道上来时一开始是被丢到地下拳场上擂台的,看着他瘦得皮包骨,本以为他就是拳场上一块抹布,能清当晚擂台的血。

所以刚开始大家都不押他,傻`逼才押他,这是慈善赌王才做的事,凡人没这觉悟。

岂料赖查赢了一次,又赢一次。签了几次生死状,反倒都成了幸存的那个。

那段日子赖查的名字响遍周边地下拳场,他摇身一变,从破抹布变成摇钱树。

狼国人就喜欢看这种剧情反转的玩意,你要一个壮汉上去干趴一个小白脸,大家不尽兴还给擂台丢酒瓶子。可要这小猴子精干翻一壮汉,那些不知喝了吃了什么玩意的观众能兴奋得往自己脑袋上磕酒瓶。

不过傻七只是听说罢了,他认识赖叔时,赖叔已退隐江湖,随便找了个拳场,练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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