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有人仔细打量他,就会发现他是一个近乎于完的人。
这个我已经找到了。
铃铛走在书架之间,神里带一雀跃和好奇。他很是正式地向这个世界的智慧结晶行注目礼,他也在尝试找到自己喜的书籍。
他不会什么乐,好像也不擅长什么运动。
铃铛突然有些心虚。
他的上没有疤痕,他的脸上也没有痣。
铃铛翻了几页,看见了男女生官解剖图,画得不――不过,人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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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样我才是一个完整的人。
故事的主角穿越到一本修真里,凭借着自己对原著的了解,抢夺原书主角的机缘,修炼成当世最。
他先走过自然科学区,看见一本上了岁数的,像是上世纪版的书,肤皱皱的,显然经过了不少人的摧残。
铃铛又走到了医学区。
一本正好闯铃铛的帘。
但是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呢?
他的血带一青绿,他手腕的骨微微凸起。
他只记得他那些不堪的经历。
他有什么擅长的吗?
他又恭恭敬敬地把他老人家请回了书架。
但一本书哪能讲完一个世界呢?
啊对了,我有喜的人。
当然,他更好看一些。
他右手拿着代书板,轻敲左手的手心,不知怎么的,又开心了起来。
他有……大概一米七五的个,重,重或许是五十公斤?
铃铛陷了沉思。
那他喜什么呢……?
拿下一本穿书之abcd,随手翻了两页。
他的指甲边缘是近乎完的椭圆形,手掌的纹路清晰分明。
他也是来自书中世界的人,但是,他却是全然空白的。
他望望四周,发现没有人,悄悄把书拿下来,把代书板放到书的原位置,又装模作样地翻了几下书,这才把代书板来,把书放回去。
世界的意志补全了书中的空白,而自大的主角也因此摔了跟,他自以为掌控全书剧情,但事实远非他想的那么简单。
他自不量力地拿下来看了两。
他随手那本大,封面是一个全的人――就是有太过了,不光没穿衣服,连生下来就有的那层也被扒了下去,只剩下鲜红的肌和密密麻麻的神经。
铃铛把那本放回去的时候,才想起给他代书板的阿姨的嘱托――看书要用代书板。
除了的铃铛,他就像是达芬奇笔下的维特鲁威人一般。
128.
他打了个哆嗦,快步离开了自然科学区。
铃铛只知自己的记忆力很好。除此之外,还有什么?
世界没有补全我,那我就要努力去寻找自己。
那……他的内里呢?
铃铛自觉遵守了图书馆的规则,是一个认真的好读者,是足以拿到黄金屋场券的那人――虽然书也没看几页。
倒也不吓人,就是有看饿了。
铃铛:……
铃铛想――要和郑直说一声,他晚饭想吃。
书里解剖图居多,辅以文字说明,页边空白还被人用铅笔写满了笔记。
我,我应当有喜的东西。铃铛想。
辽阔的世界,并非全书百十万字可以讲完的。